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收监犯有过失的人并加以感化。《周礼·秋官》: “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掌收教罢民。凡害人者,弗使冠饰,而加
官名。晋代设置,见“行参军”。
指宰相。晋代枣道彦(据)《杂诗》:“天子命上宰,作蕃于汉阳。”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秘书省加置,二十员,从九品,掌抄写御书。官名。隋炀帝干秘书省设楷书郎二十人,从九品,《隋书·百官志下》记其“掌抄写御书。”唐代改为“楷书手”,见该条。
见“小刑部下大夫”。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纪善所,置纪善二人,秩正八品,掌讽导礼法,开谕古谊及国家恩义大节,以昭王善。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水”。
杂任职名。唐置,属门下省,员额一人,掌装潢之事。
选拔律师的考试。北洋政府时期始有此制,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月十八日公布的《律师考试令》的规定,律师考试与司法官考试合并举行,典试委员亦由司法官典试委员兼任。考试分甄录试和大试,与司法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