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中央警官学校

中央警官学校

专门学校名。原名警官高等学校,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北洋政府创办,校址设在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接办,属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内政部修正公布的《警官高等学校规程》规定,警官高等学校为全国警察最高教育机关,以培养高等警政人才为宗旨。学制三年,每年招考一次,学员年龄须在二十岁以上,三十岁以下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试验合格者:一、警官学校毕业;二、公立或私立法政学校毕业;三、公立或私立高中或大学预科毕业;四、陆军军官学校毕业。本校设校长一人,综理校务;教务长、总务长各一人,秉承校长之命分掌教务;主任教授四至六人,教授六至十四人,讲师十二至二十人;总队长一人,队长每班一人,分队长每班二至四人,秉承校长、教务长之命担任术科教练事宜;训育主任、管理主任各一人,秉承校长、教务长之命分任训育、指导及管理学员风纪等事宜;课程科主任、文书科主任、会计科主任、庶务科主任、斋务科主任、图书室管理员,医务室医官各一人,秉承校长、总务长之命办理所属事务;酌设事务员八至十四人,书记十二至十六人,由总务长商承校长委用。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春,学校从北平迁到南京。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浙江省警官学校并入本校,改为中央警官学校,设置本科和特科。本科学制二年,招收有高中毕业程度经考试合格者入学,毕业后统一分配。特科分高级班、临时讲习班和训练班,学员由各地选派,训练期满后一般仍回原机关工作。抗日战争时期,中央警官学校随内政部迁到重庆,规模较战前缩小。

猜你喜欢

  • 豚尹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左传·襄公十八年》:“楚子闻之,使杨豚尹宜告子庚”。

  • 理藩部领办处领办

    官名。清末理藩部领办处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二人,正五品、从五品、正六品不等,奏补。主管本处事务。

  • 开封府判官

    官名。宋初置,为开封尹副贰。后设开封少尹二人,若遇他官领尹事,则改少尹为判官。英宗治平三年(1066),命判官一人领使院事,民间俗称之为“南司”,掌审察文移簿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

  • 监门直事

    官名。即太子左、右监门率统领之监门直长,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此名,增为六十人,唐朝复名监门直长。

  • 三大营

    军事机构名。明成祖时京师之兵分为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其主要任务是轮番训练京卫及外卫班直官军,前期用兵时并以此为主力。平时,五军营操练营阵,三千营操练巡哨,神机营操练火器。出征宿营时,大营及亲军居中

  • 乐府

    官署名。秦朝已设。西汉沿置,职掌制作郊祀宗庙音乐及采择民间歌谣,管理宫廷歌舞艺人,制作乐器。隶少府。(一说初隶太常所辖太乐令,武帝时始分立,改隶少府)武帝时规模较大,置于上林苑中。设令一员、丞三员,又

  • 官告

    授官的文凭。即“告身”,见该条。

  • 右军中尉

    官名。即右神策军护军中尉。

  • 内直郎

    官名。①东宫官。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置为左春坊内直局长官,员二人,从六品下,掌符玺、伞扇、几案、衣服之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东宫宫师府置,正七品。②散阶名称。金海陵王天德 (1149—11

  • 大断事官

    见“札鲁忽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