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
内政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内政部为保管古物,设置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本会设主席一人,常务委员、委员若干人。内部分设三科:总务科,掌理文书、庶务及不属其他两科的事项;审核科,掌古物调查鉴定保管,古物陈列展览,古物摄影传布及古物发掘审核事项;登记科,掌古物登记,古物编号公告,登记簿册的保管及古物统计事项。设科长三人,承主席及常务委员之命分掌各科事务;科员八至十一人,佐理各科事务;因学术上的必要得延聘国内外专家为顾问;因缮写文件及其他事务,得酌用雇员。
内政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内政部为保管古物,设置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本会设主席一人,常务委员、委员若干人。内部分设三科:总务科,掌理文书、庶务及不属其他两科的事项;审核科,掌古物调查鉴定保管,古物陈列展览,古物摄影传布及古物发掘审核事项;登记科,掌古物登记,古物编号公告,登记簿册的保管及古物统计事项。设科长三人,承主席及常务委员之命分掌各科事务;科员八至十一人,佐理各科事务;因学术上的必要得延聘国内外专家为顾问;因缮写文件及其他事务,得酌用雇员。
清代皇帝亲自起草的“上谕”。因用朱砂写成,故名。实际并非所有朱谕都由皇帝亲自起草,有些是交大学士起草,经皇帝审定后再用朱笔誊写于黄折上,这种朱谕一般是颁发给各部院衙门的。另外,军机处起草的谕旨经过皇帝
官名。南朝梁置。《梁书·武帝纪》下:“(太清元年547) 以大将军侯景录行台尚书事。”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一1085)改制后,吏部置,掌官阙。
官名。五代后梁乾化元年(公元911年)十二月,以大理寺卿王鄯为之,赴安南送旌节,属临时特遣使。
抚东、抚西、抚南、抚北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任官制度。明朝对忤旨或有过官吏的处置,仍保留官籍及原官冠带居家闲住。
官名。西晋惠帝置,与左、右、前卫率各领一军,宿卫东宫,亦任征伐,地位颇重,五品。东晋初废,孝武帝太元 (376—396) 年间复置。南朝宋废。东宫武官名。见“太子左卫率”。
宋朝阁名。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置,以藏宁宗御制。置学士、直学士、待制为贴职。宋阁名。宝庆二年 (公元1226年)置,收藏宁宗御制文集,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
杂职掌名。唐代置于上、中、下州,无品,专掌州仓出纳。其下有仓史佐之。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分掌内庭祭祀祝祷、供香之事。顺治元年(1644)定设十三人,内司碓长六人,以府属佐领、管领下妇人充任。月有银、米之赏。初隶钟鼓司,十二年改隶礼仪监,十七年改隶礼仪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