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草吏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除草种稻开荒等。《三国志·魏书·邓艾传》:“为都尉学士,以口吃,不得作干佐,为稻田守丛草吏。”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除草种稻开荒等。《三国志·魏书·邓艾传》:“为都尉学士,以口吃,不得作干佐,为稻田守丛草吏。”
官名,即大夫,子是对男子的敬称、美称。在春秋时期,除周天子称王外,其他诸侯大国的国君也称王,王下最大的就是大夫。《国语·越语上·勾践灭吴》:“大夫种曰:‘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
官名。参见“左韶舞”。
官名。周朝置。诸侯侍御小臣之长。掌传君主命令,正君主服位。《仪礼·大射》: “公坐取大夫所媵觯兴,以酬宾。宾降西阶下,再拜稽首。小臣正辞。”郑玄注: “正,长也。”参见“小臣师”郑玄注。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名,仍置司甘州,隶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非常置,总领翰林院之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籍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宋仁宗景祐三年(1037) 始置,为大宗正司副长官,选宗室官在团练、观察使以上且有德望者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仍置。南宋因之。官名。宋置,为大宗正司的副主官,见“大宗正司”。
官制用语。南朝地方长官的任期以三年为限,称小满。《南史·恩幸·吕文显传》: “晋、宋旧制,宰人之官,以六年为限,近世以六年过久,又以三周为期,谓之小满。”
① 官名。春秋战国置。主司射仪礼节。《仪礼·蒸礼》:“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如乡射之礼。”贾公彦疏:“蒸礼轻,又不主射,故射人为摈又为司正。至射时,大射正为司射,大射之时略于蒸,主于射,故大射正为摈,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六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六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