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辅都尉丞
官名,为三辅都尉的佐官,助都尉行施职权。详“三辅都尉”条 。
官名,为三辅都尉的佐官,助都尉行施职权。详“三辅都尉”条 。
宋朝下等役职名。掌看验、检查仓库出纳财物,加盖姓名印子。差下户充当,或招募。与掐子合称拣掐。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查验仓库出纳财物的质量,并印上姓名印子,以示负责。一般差下户充任或出于招募。与掐子合
宋朝乡役名。神宗时行保甲法,每五十户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一人,负责治安。后改二十五户为一大保,以大保长取代原乡役耆长。
即“环卫官”。
官署名。南宋置,属兵部,掌民兵、仗卫之事。
官名。唐朝诸道盐铁转运等使属官,文宗(827—840)时刘茂贞曾任此职。
官署名。辽朝置。负责督察党项别部。以契丹人充任。始置于圣宗太平六年(1026)。
见“议曹从事”。官名,即“议曹从事,”详此条。
官名。南北朝置,是戍的副主将,协助戍主管理军政等事务。北魏肃宗孝昌三年(527),曾因政权统治不稳固,诏留戍副质子于京师。唐朝唯上戍设此职,中、下戍不设。北齐定为从八品。北周为二命,隋朝上戍副为正八品
官名。北魏置,集书省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官名。三国魏置。高贵乡公甘露二年(257),因玄菟郡高显县民王简负担被反叛吏民所杀的县长郑熙之丧至州,特下诏拜简为之。见《三国志·三少帝纪》。官名,三国魏置,领郡兵,主治安、除奸猾,防盗贼。《三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