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参谋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随同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随同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
官名。简称理刑司郎中。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蒙古各一人; 后改设蒙古二人。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总务主任一人,由教授或教员兼任,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主持总务事宜。
官名。宋朝御史台临时差置,掌国忌行香,为御史台五使之一。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名。宋置,属御史台。由御史临时充任,掌国忌行香。元丰改制后罢废。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铸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爵名,三国魏置,多用于封归降的北方少数民族。《三国志·魏书·鲜卑传》:“帝遣骁骑将军秦朗征之,归泥叛比能,将其部众降,拜归义王。”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修理钟表。
县的等级之一。指京之旁邑。唐制为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八等县的第二等;宋制为京、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二等。
汉朝的官府衙门称寺舍,也称官舍。《后汉书·马援传》:“晓狄道长归守寺舍。”注:“晓,喻也。寺舍,官舍也。狄道,县,今兰州县也。”
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即“年劳补官法”,见该条。
爵名。战国魏置。汉朝亦置,即官大夫,第六级爵。《韩非子·内储说上》: “(吴起)下令曰:‘明日且攻亭,有能先登者,仕之国大夫,赐之上田宅。’”《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赐爵国大夫。”裴骃集解引文颖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