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初户部沿明十三司之制,增设江南一司,共分十四个清吏司,每司都设郎中、员外郎与主事,一般是七、八人,最多到十二人,另外有笔帖式一百二十一人,经承六十八人,分别在各司办事。各司分别掌核各该省钱粮
官名。宋朝置。又称“半刺”,俗称“倅”。太祖乾德元年(963),始置于湖南诸州。二年,惩五代藩镇专擅之弊,又置于各藩镇,皆以朝臣充任。因有与州郡长官共同处理政务之意,故名。其后遂为定员。州郡之政皆需通
官名。元至治元年(公元1321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南寺北寺收支诸物库,秩从七品;属大都留守司,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司库等。
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属理藩院,不定期开设。《理藩院则例》编订于康熙时,乾隆时作过修订,但未专门设馆。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四月始置则例馆,设纂修官四人,校对官八人,翻译官、誉录官各十人,从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掌香药、纸扎诸物。属户部。官名,元朝置,正四品,掌香药纸劄。见《元史·百官一》。
官署名,元朝置。掌印行钞币。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诸路交钞都提举司改立,秩升为正四品。置达鲁花赤、都提举、副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二员。顺帝至正十年(1350),改为诸路宝泉都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吏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吏部天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建中三年(公元782年)讨伐田悦,领兵将领李抱真、马燧以事素有嫌隙,因此诸军逗留观望,久无战功,德宗数遣中使和解之。
官名。简称“尚右”。元丰改制后置,以吏部郎中一人充任,资轻者,称员外郎。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非枢密院宣授者。尚书右选内部组织分十案:大夫案,副使案,修武案,注拟掌阙案,奏荐
签书枢密院事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