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都盐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盐的专卖事务。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盐的专卖事务。
官名。明清礼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 (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宫廷医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官名。北魏设此官,主医药。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太医署》、《魏书·官氏志》。
官名。明建文 (1399—1402) 中于各郡王府置,一人,具体职掌不详。永乐 (1403—1424) 初罢。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于儒学类科目。永昌元年(公元689年)诏举,李文愿及第。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副长官。
官名。北宋真 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皇帝亲行南郊大礼临时设置,以户部侍郎林特充任。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掌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稍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吏名。南宋置,隶临安府开拆司,主管开拆司事,其下有副开拆官、下名开拆官。
尚书省都官曹长官。十六国大夏始置。《晋书·赫连勃勃载记》: “于是拜(王)买德为都官尚书。”南北朝皆置。南朝宋三品,梁十三班,陈三品、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中,二十三年改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