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知事
官名。金置,为三司所属事务官。员额二人,秩从七品,以识女真、汉字人充任。
官名。金置,为三司所属事务官。员额二人,秩从七品,以识女真、汉字人充任。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检点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舆”。
官名。又称“圉人”。西周设官有“仆”。春秋诸侯国沿置,称仆人。掌王宫侍卫、奏报及引见宾客等。《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诸侯宾至,甸设庭燎,仆人巡宫。”《襄公三年》:“魏绛至,授仆人书。”《僖公二十四年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翰林院官员,在南面都林牙下。多以契丹人为之。官名。辽置,属翰林院。疑为契丹人充任翰林学士的特称。
官名。清朝乐部和声署之主官。掌署事。乾隆七年(1742)设满、汉各一人,以礼部、内务府司员拣充、并以侍从、待诏为加衔。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设军法司,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法局,以局长为主官。局由分庶务,卫生两科。北洋政府时期复称“军法司”,参见该条。
官名。清朝沿用明朝官制,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理问官一人,掌管勘核刑名,为从六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布政使司理问》,参看。《明史·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官名。元代行中书所属有理问所理问二人,秩正四品,副理
库名。宋朝官府所开质库。以金银物品为抵押,可于此库贷钱,每贯月息三文,为期两年,到期不赎者,抵押品即充官物。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左备身府为左骁卫,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朝沿置,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则与左卫将军分知助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顺治十一年 (1654) 设。掌伞盖、刀戟及弓矢。置掌印冠军使、掌所事云麾使等官,下设擎盖、弓矢二司。
官名。宋代于汴河、蔡河、广济河、金水河、御河均置闸,金代于高良河、白莲潭、漳河亦置闸,均见于《河渠志》,但其设官与否不得而知。元代则于会通河置有金沟闸提领,见《元史·河渠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