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勾当公事
官名。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置,为三司属官,以朝官通判资序者充任,掌检计、定夺、点检、覆验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名。宋置,属三司。掌分左右厢检计、定夺、点检、覆验、估剥之事。员额二人,以朝官充任。
官名。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置,为三司属官,以朝官通判资序者充任,掌检计、定夺、点检、覆验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名。宋置,属三司。掌分左右厢检计、定夺、点检、覆验、估剥之事。员额二人,以朝官充任。
官署名。三国魏吏部尚书所领四郎曹之一,掌考第及秀孝贡士事。西晋沿置,为吏部五郎曹之一,东晋省。北魏为吏部四曹之一,置掌固、令史、书令史、主事。北齐置为吏部三曹之一。隋朝置为吏部四曹(司) 之一,设侍郎
官署名。北宋置,掌造油、醋,以供膳局,设监官,以京朝官、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初分二库,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并为一库。隶光禄寺。官库名。宋置,属光禄寺,掌造油、醋及醢肉,以供邦国膳馐之用。监官一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长官。初二人,正五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掌本属部之事。参见“都官部”。
官名。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行参军,陈沿置。北魏诸王府与北齐皇子王府亦置行参军。隋诸王府、唐亲王府亦置行参军。唐制员额四人,秩从八品上,与参军事共掌出使杂检校。
隋十二卫、唐十六卫及东宫诸率府录事参军事及仓、兵、骑、胄等曹参军事通称,并为美职。
官名。明朝都察院长官。洪武十四年(1381)罢御史台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俱正二品。掌纠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监察御史,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后有以尚书,侍郎等官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佥都御
即按月参见皇帝。在封建社会,官吏参拜皇帝,因职位不同,参拜的间隔也不一样,月参,即每月参见一次。这种参拜级别的官吏,称为月参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弭妖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即长安东市五均司市师。新莽置,原为汉长安东市令。新莽亡后废。参见“五均司市师”。
标志官员身分的用具。官员上朝皆执笏,有事则书之,故常簪笔。魏晋南北朝时,三台五省二品文官簪白笔,王、公、侯、伯、子、男、卿、尹及武官不簪,加内侍者乃簪。尚书令、仆射、尚书手板头复有白笔,以紫皮裹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