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宣统二年(1910)设,六员。掌监守部印,承办机密文牍、函电及不属各司处文件。
官名。清朝设河道总督,正二品,“掌治河渠,以时疏濬堤防,总其政令。”(见《清史稿·职官三·河道总督》)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通判、州同、州判等,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同知直属于河道,地位相当于知府。见《
官名。北魏诸公府、将军府属官,一说即“墨曹参军”。
流外官品级,自勋品至九品,共九级,唐朝用为诸司令史、赞者、典谒、亭长、掌固等吏职。
官名。南齐置。统带宿卫军兵。《南齐书·倖臣·纪僧真传》:“出为建武将军,建康令。还除左右郎将,泰山太守。”
官名。北齐置。长秋寺次官,四品上。由宦者担任。
官署名。元末置。简称济南兵马司。设于顺帝至正十年 (1350) 十月,掌境内防御、捕盗等职。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四员。
官署名。隋、唐内侍省所领官署,隋朝置令二人、丞三人; 炀帝大业三年(607)废。唐朝复置,有令二员、丞二员,掌中宫车乘出入导引; 另置驾士百四十员,掌习御车舆、杂畜; 典事八员,掌检校车乘等。官署名。
官署名。清朝湖北之铸钱局。顺治七年(1650)置局,雍正七年(1724)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武昌府同知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即“太官令”。官名。“大”读“太”。秦汉两朝的“少府”,是供应皇室的机关(官署),其中负责饮食方面的官员有大官、汤官、官、胞人(庖人)。大官掌管膳食。《后汉书·百官志三》:“太官令一人,六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