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置,属解县。在今山西运城市解州南。《新唐书·地理志》 河中府解县: “有紫泉监,乾元元年置,有铜穴十二。” 后废。唐乾元元年(758年)置,治今山西省运城市解州镇西南。《新唐书·地理志》:河中府解县
即今四川西充县西北鸣龙镇。清光绪 《西充县志》 卷2: 鸣凤场在 “治北七十里”。
在今湖南湘潭县南。《方舆纪要》 卷80湘潭县: 琵琶峰 “与南岳祝融峰相望,七十二峰之一也”。《清一统志· 长沙府一》: 琵琶峰 “以形似名”。
在今湖南桃源县西南。《方舆纪要》卷80桃源县“沅江”条下:“又县南百里有小敷溪,源出县南百余里丫柱山,亦入于沅江。”
隋大业中改原武县置,属荥阳郡。治所在今河南原阳县西南三十六里原武镇。唐初复改为原武县。古县名。隋开皇十六年(596年)置,治今河南省原阳县西南原武镇。属荥阳郡。唐初改名原武县。
即今福建霞浦县西南盐田畲族乡。清 《乾隆内府舆图》: 霞浦县西南有盐田。在今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东沙头角。清属大鹏营管辖,设有水师把总防守。
元至元十五年 (1278) 改荆门府置,属荆湖北道宣慰司。治所在长林县 (今湖北荆门市)。明洪武九年 (1376) 改为荆门县。十三年 (1380) 复为荆门州,属荆州府。嘉靖十年 (1531) 改属
在今江苏丹阳市南三十里。《方舆纪要》卷25镇江府丹阳县:丁义渎“自金坛白鹤溪分派,导流而北,凡三十五里,溉田数千顷,后废。宋绍熙中复浚治之,岁则大熟,至今赖之”。
清嘉庆四年(1799)于福清旧县丞平潭地置,属福州府。治平潭(今福建平潭县)。辖海坛岛。1913年废厅,改为平潭县。民国《平潭县志》卷3:“按《关都记》:海坛山势远望如坛,故名。自唐以来皆沿用之,平潭
在今湖南衡阳市南岳区衡山岳庙之后。明嘉靖 《衡州府志》 卷2: 络丝潭 “在岳山,极深”。自山间下泻,曲折随乱石而下,若断若续,如曳匹练,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