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州
明洪武元年 (1368) 改高邮府置,属扬州府。治所即今江苏高邮市。辖境相当今江苏高邮、兴化二市及宝应县境。1912年改为高邮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降高邮府置,治高邮县(今江苏高邮市),辖境相当今江苏省高邮、宝兴、兴化、金湖等市县地。清不辖县。1912年改为县。
明洪武元年 (1368) 改高邮府置,属扬州府。治所即今江苏高邮市。辖境相当今江苏高邮、兴化二市及宝应县境。1912年改为高邮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降高邮府置,治高邮县(今江苏高邮市),辖境相当今江苏省高邮、宝兴、兴化、金湖等市县地。清不辖县。1912年改为县。
古地域名。指东陵之阳,即今安徽九华山东南麓,包括今青阳、石台青通河、陵阳河、青弋江上游及其以北贵池、铜陵间沿江地带。《楚辞·九章·哀郢》: “凌 (陵) 阳侯之氾滥兮,忽翱翔之焉薄。”“当陵阳之焉至兮
在今江苏吴县南二十里,澹台湖东。《方舆纪要》 卷24苏州府长洲县: 庞山湖,“太湖之水,自吴江县之鲇鱼口及长桥下东北出者,皆汇于此,导流为吴淞江,又东南为黎湖、菱湖、叶泽湖、新湖,即庞山湖之旁注者也,
①即今江西安远县南九曲河。《方舆纪要》卷88赣州府安远县:三百坑水“在县南四十里。有三百坑水源出焉,东流一百五十里至九洲河始通舟楫。又二百五十里入广东龙川县界,而为东江”。②即今广东东江上源定南河。《
即今黑龙江省五常市北二河乡(二道河子)。清光绪《吉林通志》卷16五常厅:东北“五十里二道河子街,有莫勒恩河渡口”。
亦作四团湾。即今上海市南汇县北盐仓镇。清光绪《南汇县志》卷1:四团仓镇在“邑北十二里,为下沙二场。向有盐仓,故名”。
一名乔庙镇。即今河南武陟县东三十六里乔庙乡。清道光《武陟县志》卷8:集镇有乔家庙。
北宋熙宁七年 (1074) 改南山堡置,属河州。在今甘肃临夏县东南。元废。
即今辽宁清原县东北南山城镇。《清史稿·地理志》 柳河县: 官商路五,“西由南山城子赴开原”。民国熊知白 《东北县治纪要》 辽宁柳河县:“县属南山城子,距柳河县市西南一百二十里,北山城子之南八十里。”
又作瓦法千户所。元置,属辽阳路。治所在今吉林辉南县东北三十五里古辉发城。《元史· 世祖纪》: 至元二十七年 (1290),“平章政事阇里铁木耳帅师与哈丹战于瓦法,大破之”。即此。又作瓦法千户所。元置,
即今山西沁水县之杏河。《方舆纪要》卷43沁水县:“杏谷水在县城东,源出县西三十五里陕沟村,流至此,合于梅谷水。梅谷水源出县西北三十五里梅谷村,流至城东,与杏谷水合,流经县东郑庄村, 入于沁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