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州府
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升汾州置,属山西省。治所在汾阳县(今山西汾阳县)。辖境相当今山西汾阳、孝义、平遥、介休、石楼、临县、宁乡、离石等市县地。1912年废。
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置,治汾阳县(今山西汾阳市)。辖境约当今山西省黄河以东,石楼县、介休市以北,平遥县、汾阳市以西,临县以南地。1912年废。
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升汾州置,属山西省。治所在汾阳县(今山西汾阳县)。辖境相当今山西汾阳、孝义、平遥、介休、石楼、临县、宁乡、离石等市县地。1912年废。
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置,治汾阳县(今山西汾阳市)。辖境约当今山西省黄河以东,石楼县、介休市以北,平遥县、汾阳市以西,临县以南地。1912年废。
西汉置,属上郡。方位缺考,当在今陕西省北部。东汉废。
唐武德四年 (621) 置,属洧州。治所在今河南尉氏县东南四十里。《寰宇记》 卷1开封府尉氏县: 废康阴县 “在康沟南,因名”。贞观元年(627) 废。古县名。唐武德四年(621年)于古亭城置,治今河
又名巩哈设治局。1938年由伊宁县属巩团斯、哈什河两牧区改置,治所在尼勒克(今新疆尼勒克县)。因喀什河支流尼勒克河而得名。“尼勒克”,蒙古语意为“小孩”。1939年改设巩哈县。又称巩哈设治局。1938
①秦置,属会稽郡。治所即今浙江绍兴市。以在会稽山之北而得名。东汉永建四年(129)为会稽郡治。南朝陈与会稽县同为会稽郡治。隋开皇九年(589)废。唐武德七年(624)复置,次年废。垂拱二年(686)复
明弘治四年 (1491) 以溧水县高淳镇置,属应天府。治所即今江苏高淳县。清属江宁府。民国初属江苏金陵道。1927年直属江苏省。在江苏省南京市南部,北临石臼湖,西南与安徽省接壤。属南京市。面积802平
在今湖北巴东县西五十五里。清有把总驻防。
一名黄汉湖。在今湖北黄陂县东南。《水经·江水注》 称为武口水。《元和志》 卷27黄陂县:武湖 “在县南四十九里。黄祖阅武习战之所”。《元史·世祖纪》: 岁己未 (1259),南伐,“登香炉山,俯瞰大江
元置,属管番民总管。治所即今贵州平塘县西南通州镇。明初改为通州里。元置,治今贵州省罗甸县东北通州里。属定远府。后废。
在今河南郑州市西北古荥镇西。《清一统志·开封府二》: 秦王塞,“唐太宗与窦建德相距屯兵处”。
①南朝梁置,为义州治。治所在今湖北罗田县东六十里。隋开皇初废。②南朝梁置,为义州治。治所在苞信县(今河南商城县西)。北齐属南建州,南朝陈太建六年(574)属建州。隋开皇初废。③隋大业三年(607)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