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县
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属绥远特别区。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1928年属绥远省。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1953年撤销,并入包头市。
旧县名。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1953年撤销,县城设包头市,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
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属绥远特别区。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1928年属绥远省。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1953年撤销,并入包头市。
旧县名。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1953年撤销,县城设包头市,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
在今江苏铜山县东南吕梁。《元和志》卷9彭城县:吕梁故城“在县东五十七里。春秋时宋之吕邑,至汉以为吕县。城临泗水,高一百四十尺,周回十七里。此城东二里有三城,一在水南,一在水中上,一在水
今湖南省的简称。因湘江纵贯省境而得名。湖南省的简称。因湘江纵贯省境而得名。
即班勒纥城。今阿富汗北境巴尔赫。《元史·速不台传》:“壬午,帝征回回国,其主灭里委国而去。……复命(速不台与只别)统兵万人由不罕川必里罕城追之。”
即今湖北阳新县东北海口湖。《方舆纪要》 卷76兴国州: 海口湖 “在州东北六十里。州北诸山谿之水汇流所成也,东注于大江”。《清一统志·武昌府一》: 海口湖 “即 《水经注》 海口水也”。
春秋时小国。群舒之一。偃姓。在今安徽舒城县至庐江县东古龙舒城之间。《左传》: 文公十四年(前613),“楚庄王立,子孔、潘崇将袭群舒,使公子燮与子仪守,而伐舒蓼”。古国名。西周、春秋群舒之一。偃姓。在
明洪武二十年 (1387) 置,属海门卫。在今浙江三门县东南五十二里健跳镇。清顺治十八年 (1661) 徙近海居民虚其地,后复设守备驻防。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置,治今浙江省三门县东南健跳。属台州
①唐武德七年 (624) 改米州置,治所在高安县 (今江西高安县)。以地产筠篁得名。八年 (625) 州废。五代南唐保大十年 (952) 复置。辖境当今江西高安、宜丰、上高、万载、清江等县地。北宋时缩
即今广东高州市东新垌镇。清光绪 《茂名县志》 卷2: “县东道路,自城东门外,而谢鸡,而新洞。”
在今四川宣汉县南。《方舆纪要》卷69东乡县:长乐河“在县南。其源为白龙、赤甲二泉,会而为河,下流达于渠江”。
明永乐五年 (1407) 改国威州置,属交州府。治所在山定县 (今越南河山平省应和)。宣德二年 (1427) 以后入安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