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甸
即今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西北六十八里保甸。明、清置巡司于此。
即今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西北六十八里保甸。明、清置巡司于此。
在今安徽太和县西北。《清一统志·颍州府一》: 聂家湖 “有上、中、下三湖: 上湖流通八丈河,中湖、下湖通沙河”。
即今广东从化市西南石潭村。明洪武三年(1370)置流溪巡司于此。后迁神冈村(今从化市西南神冈镇)。
在今北京市延庆县西张家营镇西。《方舆纪要》卷17延庆州“东螺山”条下:“又佛峪山在州西北三十里。下有温泉。”
即黄淳水。今河南新野县东北淯水 (今白河) 支流赭水一段的别称。《资治通鉴》: 王莽地皇三年 (22),“ (刘) 縯复收会兵众,还保棘阳。(甄)阜、(梁丘) 赐乘胜留辎重于蓝乡,引精兵十万南渡潢淳”
清雍正十年(1732)置,属元江府。治所即今云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他郎”系傣语“哈南”的音译,意即岔河或金岩子。乾隆三十五年(1770)改属普洱府。1913年废为县。清雍正十年(1732年)置,治今
一名龙潭山。在今吉林省吉林市东十二里。《清一统志·吉林一》:尼什哈山“周十里,高三百步。其上有城,周二里。城西一井,木一其中。旁有鲫鱼池三,石砌”。光绪《吉林通志》卷18:尼什哈山“尼什哈者,国语(满
在今湖北黄州市内。南宋陆游《入蜀记》:“又有四望亭,正与雪堂相直,在高阜上,览观江上,为一郡之最。”
唐开元十七年(729)置羁縻州,属黎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甘洛或石棉县境。北宋以后废。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 (1152) 升东莞县香山镇置,属广州。治所即今广东中山市。明郭子章 《郡县释名》 广东卷: “以城南六十里有香炉山为名。” 元属广州路。明属广州府。民国初属广东粤海道。1925年改
①即今山西中阳县东南川河。《方舆纪要》卷42永宁州宁乡县: 清水在 “县南三十五里。北流经州西南十里,合东川水入黄河”。②黄河支流。即今山西垣曲县南亳清河。源于今山西闻喜县东,东南流经垣曲县南入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