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食货志下》:“干戈日滋,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骚扰相奉,百姓抏敝以巧法,财赂衰耗而不澹。”后以“行赍居送”谓贿赂过往官员。清冯桂芬《崇节俭议》:“比者军兴十年,戒严遍天下,征调供亿,赋车籍马,行
《隋书.高祖纪上》:“〔高祖〕为人龙颜,额上有五柱入顶,目光外射,有文在手曰‘王’。”后因以“王在掌上”表示有帝王相。清邹容《革命军》一章:“此自秦以来,所以狐鸣篝中、王在掌上、卯金伏诛、魏氏当途、黠
参见:咏桧
《战国策.秦策二》载;甘茂对秦武王说:“……昔者曾子处费(鲁邑,属东海郡),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名,字;族,姓)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
汉.刘向《列仙传》卷上:“安期先生者,琅琊阜乡人也。卖药于东海边,时人皆言千岁翁。秦始皇东游请见,与语三日三夜,赐金璧度数千万,出于阜乡亭,皆置去,留书以赤玉舄(音xì,鞋)为报。”阜乡舄,即上文中赤
其:同“岂”。 要给人加上罪名,难道找不出理由吗?语出《左传.僖公十年》:“(晋侯)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
同“覆水难收”。《后汉书.光武帝纪上》:“虽仲尼为相,孙子为将,犹恐无能为益。反水不收。后悔无及。”见“覆水难收”。【词语反水不收】 成语:反水不收汉语大词典:反水不收
《汉书.陈遵传》:“初,遵为河南太守,而弟级为荆州牧,当之官,俱过长安富人故淮阳王外家左氏饮食作乐。后司直陈崇闻之,劾奏‘遵兄弟……过寡妇左阿君置酒歌讴,遵起舞跳梁,顿仆坐上,暮因留宿,为侍婢扶卧。遵
源见“梦惠连”。指因梦弟而得佳句美诗。明文徵明《题春堂咏别卷送安庆陆容之还任时容之会其二弟选之比部举之编修于京邸》诗:“草塘梦觉诗盈卷,清禁朝回笏满床。”
《文选》卷二张衡《西京赋》:“卫后兴于鬒发,飞燕宠於体轻。”唐.李善注引《汉武故事》:“子夫得幸。头解。上见其美发,悦之。”《诗经.鄘风.君子偕老》:“鬒发如云,不屑髢也。”汉武帝皇后卫子夫,是平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