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灰之刑
古代苛刑之一,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要处以黥刑。《史记.李斯列传》:“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张守节《正义》:“弃灰于道者,黥也。韩子曰:‘殷之法,弃灰于衢者刑,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曰,弃灰于衢必燔,人必怒,怒则斗,斗则三族,虽刑之可也。’”
古代苛刑之一,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要处以黥刑。《史记.李斯列传》:“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张守节《正义》:“弃灰于道者,黥也。韩子曰:‘殷之法,弃灰于衢者刑,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曰,弃灰于衢必燔,人必怒,怒则斗,斗则三族,虽刑之可也。’”
同“倾城倾国”。元谷子敬《城南柳》三折:“见一个庞眉老叟行在前面,见一个绝世佳人次着后肩。”见“绝代佳人”。清·洪昇《长生殿·幸恩》:“以妹玉环之宠,叨膺虢国之封。虽居富贵,不爱铅华。敢夸~,自许朝天
源见“鲲鹏展翅”。喻奋发有为,不同凡响。宋刘仙伦《沁园春.庆彭司户》词:“图南事,看抟风九万,击水三千。”
见“一客不烦二主”。《西游记》3回:“悟空道:‘~。若没有,我也定不出此门。’”【词语一客不犯二主】 成语:一客不犯二主汉语大词典:一客不犯二主
同“郢书燕说”。元吴澄《谈经次韵夏编修》:“竞持郢书说,孰别鲁鼎赝?”
同“宋玉东墙”。宋 郭世模《瑞鹤仙.云阶连月地》词:“多情消减,宋玉连墙,茂陵同里。”
同“范叔寒”。清黄景仁《赠陈秋士》诗:“投布识范寒,分金补颜空。”
《宋书》卷九十三《隐逸传.雷次宗传》:“雷次宗,字仲伦,豫州南昌人也。少入庐山,事沙门释慧远……本州辟从事、员外散骑侍郎,征并不就。”与子侄书,令“家事大小,一切勿关”。“后又征诣京邑,为筑室于钟山西
《诗.小雅.斯干》:“吉梦维何,维熊维罴。”又:“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郑玄笺:“熊罴在山,阳之祥也,故为生男。”后因以“梦熊罴”为生男吉兆。唐李群玉《哭小女痴儿》诗:“
同“百尺卧元龙”。宋张元幹《水调歌头.追和》词:“梦中原,挥老泪,遍神州。元龙湖海豪气,百尺卧高楼。”
《孟子.尽心下》:“曾晳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左传.僖公三十年》:“冬,王使周公阅来聘,飨有昌歜。”又《韩非子.难四》:“屈到嗜芰,文王嗜昌蒲葅,非正味也,而二贤尚之,所味不必美。”按,羊枣,